核心提示:国企获得更多自主权,像私营企业那样核算成本和利润,可以清晰地看到国企弊病,一样可以推进改革深入。
国家发改委近日宣布,从今年起,放开高铁动车票价,改由铁总自行定价,并给予铁总根据市场竞争状况和客流分布等因素实行一定的折扣票价的权力。学界普遍预计,部分热门线路的高铁票价确实存在上浮的空间。
发改委对高铁定价,是根据里程数乘以固定基价,辅以10%浮动。这是计划经济定价的遗留。定价权下放之后,铁路总公司将自主定价,伴随的可能性是此种定价权将继续下放,也许会由地方分公司制定。很多人接受不了,认为定价权下放,意味着提供服务的铁路部门将肆无忌惮地涨价,剥夺民众福利。真会这样吗?
新京报刊文《下放火车票定价权不等于降低民众福利》,文章指出:铁总会把票价抬到高不可攀的地步吗?显然不会。下放定价权的一大目的,是让国企充分追求自身利益。票价过高,乘客望而却步,换乘其他交通工具,这不符合其利益。铁路虽是垄断部门,却面临和汽车、航空业的竞争。同样的道理,在冷门线路,低峰时期,铁总也有充分的动力降价。
国企获得更多自主权,像私营企业那样核算成本和利润,可以清晰地看到国企弊病,一样可以推进改革深入。以高铁为例,当它获得自主定价权,名正言顺地追逐利润,财务状况转好,它将谋求更好的发展,寻求更多合作。铁路部门具有盈利空间,也会吸引民间资本进入。如果铁总获得更多自主性,像私营企业那样处置资产,变卖资产偿还债务;或者分拆上市,通过股份流转逐渐私有化,未尝不是好的选择。
京华时报刊文《高铁定价权放开会不会只涨不跌》,文章指出:还要看到,高铁运营体系具有天然垄断性,通过价格控制获取垄断利润并非不可想象。
让企业自主定价不异化为自主无序涨价,除了其他客观体系的竞争制约和政府监管,还需要在铁总内部形成竞争机制。高铁与普铁之间,高铁不同线路之间,子企业之间能够实现良性竞争,乘客才能真正获得选择权,企业才能真正通过市场发现真实价格。这种内部竞争机制的建立,也是让社会资本参与进来,为铁总注入市场化、去垄断化因子的前提。
就此而言,铁总不能把获得高铁定价权当作完成市场化转型的象征,而应将其视作推动内部市场化建设的助力。如此,才能在企业利益和公共服务之间找到最恰当的平衡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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